撞車逃逸處罰分三塊:行政上罰款200 - 2000元,構成犯罪吊銷駕照且終生禁考;刑事上一般逃逸處3 - 7年有期徒刑,逃逸致人死亡處7年以上;民事上逃逸者擔全責并賠償,認定看客觀行為與主觀故意。
交通肇事逃逸處罰及認定
交通肇事逃逸處罰依情節分行政、刑事處罰與民事責任,認定有明確標準,以下為詳細內容。
1、行政處罰
①罰款:逃逸者將面臨 200 元至 2000 元的罰款。
②吊銷駕照:若逃逸行為構成犯罪,駕駛證將被吊銷,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。
2、刑事處罰
①一般逃逸:肇事逃逸者將被處以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②逃逸致人死亡:此類情況將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,甚至可能按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。
3、民事責任
①事故責任認定:逃逸者通常承擔全部責任,若對方有過錯可減輕其責任。
②賠償:逃逸者需承擔醫療費、誤工費等民事賠償。
4、認定標準
①客觀行為:包括離開事故現場或未及時報案。
②主觀故意:明知事故發生,卻為逃避責任而逃離。
什么程度叫肇事逃逸
交通肇事逃逸指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離開現場,其認定涉及主觀、客觀要件,法律后果有別,特定情形下存在例外,具體如下:
1、主觀要件:行為人需明知發生交通事故,且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。即便對事故責任有爭議,只要存在主觀故意,就構成逃逸。
2、客觀行為
①離開現場:涵蓋駕車逃離、棄車離開或藏于現場。
②未盡救助義務:如送傷者就醫后無故離開,或留虛假信息后離開。
③逃避責任認定:包括拒絕配合調查、提供信息等。
3、法律后果
①未構成犯罪:扣 12 分,罰款 200 - 2000 元,可并處 15 日以下拘留。
②構成犯罪:處 3 - 7 年有期徒刑;逃逸致人死亡,最高判 7 年以上。
4、例外情形:若因受傷無法離開,如被困車內或昏迷,則不構成逃逸。